税收洞见

员工当年离职后再入职同一家公司,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填写哪个?减除累计数如何计算?

答:【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填写纳税人再入职受雇单位的日期。因离职再入职后,年度中间属期中断申报,扣缴客户端将无法获取之前的累计数,所以对于一个纳税年度内,员工离职中断申报后又重新入职的情形,入职后按照新员工重新开始累计,对于中断申报之前属期未能累计的部分,后期按照汇算清缴相关规定处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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