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洞见

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自建成或购置之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 请问“新购置的房屋”的范围是什么?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免征房产税3年是否需要做税务减免备案?

答: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违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购置之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购置的新建房屋”是指纳税人在一级市场(如房地产开发商)购买的新建房屋。如从二级市场转让购买的房屋,不论前业主有否使用,均不属于“购置的新建房屋”的范围。

单位在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时,需要填写《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减免税性质代码,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违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购置之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应选择4408039901|44A031005005|《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深政发(1987)第九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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