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更新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相关工作制度的函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相关工作制度的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经各省(区、市)确认,我部汇总形成《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构名录》,并在网上公布。现将该名录印送你们,请你省(区、市)做好本地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相关工作。

  一、建立健全投诉方式。参照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以下称全国外资投诉中心)公布的办事指南,制定或修订完善本省(区、市)投诉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布。

  二、增强工作透明度。根据《实施条例》关于对外公布投诉规则、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时限等有关要求,及时将本省(区、市)投诉工作相关制度等予以公布。

  三、完善投诉工作网络。参照国家层面做法,确定、汇总本省(区、市)县级以上投诉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对外公布。

  四、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本省(区、市)投诉工作机构相关联系信息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发生变化,应于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部(外资司)以及全国外资投诉中心,并及时对外更新发布。

  五、加强督促和指导。督促本省(区、市)各级投诉受理机构及时受理并推动解决外商投诉事项,确保投诉工作机构有效发挥作用。商务部将定期、不定期对省级投诉工作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予以通报。

  附件: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构名录

商务部办公厅

2020年9月30日

< 返回政策更新

关于我们

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税务咨询服务。

了解维筹 >
加入我们

我们希望您在这个平台上成长,成就自己。 我们期待您发挥专业所长,协助客户解决疑难问题。

加入维筹 >
联络我们

您有任何税务的诉求,请随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联系维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