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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组发[2020]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的通知

法改组发[2020]4号         2020-11-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2020年8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供了重要指引。《实施意见》印发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机制创新,形成了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有的法院以协同高效、利于监管为原则,灵活组建审判团队,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积极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有力提升审判质效;有的法院着力构建全流程信息化管控平台,不断细化完善审判权责清单,积极探索“四类案件”自动化识别、智能化监管,审判监督管理的信息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有的法院不断健全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双向平衡发展”的人员交流机制,有效破解不同类别人员交流壁垒,持续激发队伍内生动力;有的法院综合考虑办案数量、办案质效等因素,区分人员类别、岗位特点以及案件类型,构建了导向明确、管理精细、评价科学的考核机制;有的法院不断健全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在统一法律适用、解决意见分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改革成效宣传和经验总结交流,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在广泛收集和深入挖掘各地做法的基础上,选择创新力度大、落实举措实、实践效果好、可复制可推广性强的典型经验,编写形成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现予印发,供各级人民法院参考借鉴。

  各高级人民法院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充分调动辖区法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继续推动《实施意见》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落细,认真总结提炼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的改革创新做法,不断完善改革案例挖掘、培育、指导机制,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及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选编典型案例予以印发。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7日

  链接: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

  目录

  【案例15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灵活组建规范管理强化保障优化审判团队运行机制释放审判效能

  【案例15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构建“双点位”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案例155】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创新人力资源系数考核机制保障司法责任制落地见效

  【案例156】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统筹规划科学管理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

  【案例157】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全流程信息化管控平台以科技创新提升审判效能

  【案例158】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打破跨类别人员交流壁垒拓宽复合型人才培养渠道

  【案例159】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打好繁简分流组合拳筑牢监督管理防火墙系统集成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案例160】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构建均衡结案新体系促进审判质效双提升

  【案例161】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抓好“四个关键”筑牢监管防线

  【案例162】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构建“三评三管”工作机制完善法院内部监督体系

  【案例163】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构建平行团队精准量化考核以正向激励强化内生动力

  【案例164】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善“三项举措”提升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效能

  【案例165】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程序厘清属性做好衔接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制约监督作用

  【案例166】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四个聚焦”提升监督实效以规范权力运行增强司法公信力

  【案例167】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二元分道资源重组释放审判动能

  改革案例第153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灵活组建规范管理强化保障

优化审判团队运行机制释放审判效能

  优化审判团队建设是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灵活组建多类型审判团队、明晰压实全链条监管职责、集约提供一站式保障供给,实现审判团队效能最大释放,推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一、灵活组建多类型审判团队,着力激活各方面人力资源

  该院现有员额法官170人、法官助理161人、书记员75人。如果按照“一审一助一书”配置审判团队,书记员缺口超过56%。该院根据繁简分流工作和专业化建设需要,重新调配人力资源,延展资源供给空间,灵活组建多类型审判团队。

  一是实行书记员集中管理。将书记员从审判团队剥离,成立书记员管理办公室,对书记员集中管理、按需使用、资源共享。40名书记员使用语音识别系统为全院120个审执团队提供庭审记录服务,全线补足书记员岗位,基本解决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责混同问题。庭审平均时长缩短近40%,法庭利用率提高30%,法官准点开庭率从59%跃升至92%。

  二是打造多层次审判团队。前端速裁团队需要快速处理大量“简案”,程序性、辅助性事务工作多,17个速裁团队按照“1名法官+2名助理+1名书记员”的标准配置。中端专业化审判团队负责“繁案”精审、核心审判工作量大,包括民事、刑事、行政在内的101个专业化审判团队按照“1名法官+1名助理”的标准配置。后端执行团队工作量较大、需要警务保障,19个执行团队按照“1名法官+2名助理+法警”的标准配置。

  三是建立差异化任务指标。前端速裁团队年均任务量1200件,中端民商事团队220件,刑事、行政团队150件,后端执行实施团队和财产处置团队1100件,压实法官办案责任。完成速裁一档结案任务的法官考核等次直接评为优秀,不限制人数比例,不占用部门名额,绩效奖金按照全院法官平均值的40%增发。审判辅助人员的绩效奖金和团队任务完成情况挂钩,激活团队内生动力。

  二、明晰压实全链条监管职责,实现团队运行安全有序

  对审判团队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法官、院庭长、审判管理部门在管理链条上的不同作用,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

  一是加强审判团队内部自我管理。法官对团队工作全面负责,对案件推进、流程管理、节点把控享有主导权,可以根据案件类型、难易程度及辅助人员的能力水平、业务特长进行分工。其他辅助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干部部门每季度听取法官意见,将法官对辅助人员的评价作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的重要指标。对于工作表现不良的,定期调换岗位、开展培训,及时化解审判团队管理困境。

  二是细化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结合基层法院审判权力运行实际,制定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细则,重点厘清法官、庭长、院长工作职责权限,明确院庭长行权方式和行权边界,健全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机制,细化“四类案件”的具体情形、发现机制、监督方式,确保审判团队依法行使审判权、院庭长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行不悖。

  三是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实效。以常态化审务督查和案件评查为着力点,重点监测审判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为评判审判监督管理效能提供“体检表”,弥补院庭长远距离宏观管理、法官近距离自我管理可能产生的不足。对问题出现较多的团队及时约谈,情况严重的由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集约提供一站式保障供给,切实减轻审判团队事务负担

  为减少重复性审判辅助事务占用审判团队大量时间和精力,该院将法庭记录、案件送达、归档扫描从审判团队中剥离,实行审判事务集约化规范管理,尽可能以外包服务的形式,最大化减轻审判团队负担。

  一是建立集约送达中心。承担全院所有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的送达工作,实现送达人员团队化、送达流程一体化、线上操作智能化。审判团队在集约送达一体化平台“一键点击”,多种送达方式“一站式”完成。

  二是建立电子卷宗同步生成中心。承担所有诉讼材料集中收转、扫描、加工、保管、借阅、整理等工作,实现“一次扫描、全程使用、一键归档”,为全流程网上办案奠定坚实基础。目前,该院电子卷宗扫描率、生成率均达100%。

  三是建立诉源治理实体工作站。统合联系法官、普法宣传、问题解答、指导调解等工作,为法官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提供最高效的路径。93%的群众诉求由工作站自行解决,24小时内回复率100%。辅助事务集约管理后,每个案件可以为法官平均节省9小时以上的时间。

  该院优化审判团队配置、提升司法资源效能以来,审判质量明显提升。2020年1—9月,占全院法官数量11%的前端速裁法官结案占民商事总结案量的71%,前后端法官人均结案比为11︰1,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成熟定型。

  改革案例第154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构建“双点位”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探索构建以时间定位和主体定位为支撑,以四级监管为保障,覆盖全主体、全事项的审判监督管理“双点位控制”机制,形成严密、精准的管理闭环。该机制运行一年多以来,工作效果显著。2020年1—10月,该院新收案件64775件,审结案件55257件,结收比85.31%,同比上升12.53个百分点,两至三年长期未结案同比下降34.87%,开展在线开庭、谈话、调解33616件,线上审判率51.9%。

  一、以“日周月季年”确定时间定位,从精从密划定管理内容

  细划管理周期,明确管理内容,以“日周月季年”的审判调度,实现各项工作内容、各个流程节点全领域覆盖、不间断管理。

  一是院庭长“日有监管”。日管以时限性程序事项管控为重点,以紧急性事项和临时性增项为补充。程序性事项包括超过15天未成功送达案件、超过一个月未开庭案件、将超审限案件、将超期未上网文书以及执行“五超”案件等。庭长每日梳理程序性事项,督促法官加快工作进度。紧急性事项主要指重大敏感案事件,要求当日通报进展、及时妥处。临时性增项主要为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临时增加的事项,如疫情期间,每日督办“在线诉讼”情况、诉讼服务一体化系统工单办理情况,最小化监管周期。

  二是办公会“周有调度”。周管重点是态势研判和工作督导。每周召开办公会,全体院领导研判案件结收、长期未结案清理、案件发改、“多元调解+速裁”工作等重点数据,聚焦异动、落后指标,及时调整部署,力争“问题不出周”。重点研判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诉源治理、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等最新要求和推进情况,确保各项部署落实到位。每周在院网发布超审限案件、线上庭审、电子送达等日管汇总信息,针对重点要求、短板项目加大通报、督办频次。

  三是审判管理联席会“月有小结”。月管重点为阶段性问题警示。每月召开审判管理联席会,全体院领导、中层干部参加。聚焦阶段性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团队、个人,点名通报批评、深入剖析讲评;重点传达专项工作要求,一并通报诉讼服务、信息化建设、内部监督、信访投诉、调宣培训等情况,保证工作要求中层尽知、工作步调协调一致。不定期邀请兄弟法院介绍管理经验,精确提升管理水平。截至2020年10月,审判管理联席会已召开17期,讨论议题104个。此外,每月在院网对上诉案件移转、司法鉴定等长周期事项通报,倒逼审判团队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审委会“季有讲评”。季管重点为审判质量提升。各庭成立评查小组、院级成立评查委员会,制定本院评查细则,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月”系列活动,围绕“重点、常规、专项、信访、重大敏感”五类案件开展评查。审委会按季度听取评查情况报告,组织对发改定错案件进行讲评,发挥统一法律适用职能。

  五是全院“年有考评”。年管重点为全年工作“整体复盘”。每年根据上年度北京法院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及本年度重点工作,完善该院考核实施细则,增设特色指标,加强弱项指标、重点指标考核权重,强化导向作用。如2020年设立“清积率”指标,加快案件周转;将“平均审理时间”等指标调整为常规考核项,全面强化督导力度;将信息化工作、诉讼服务工作并入审执工作考核部分,强调通盘协作。强化考评结果实质运用,与绩效奖金发放直接挂钩,并作为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员额退出、岗位调整的重要考量因素。

  二、以“四个层次”确定主体定位,从细从深丰富管理维度

  推广“院—庭—团队—个人”四级主体全员覆盖、分级联动,推动实现从单向度“服从管理”转为全方位“自我管理”。

  一是以“一份清单”统筹“院级管理”。细化制定审判权责清单,院庭长按照清单要求自觉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推进重点工作,确保全院工作步调一致、推进有序。

  二是以“一张表单”完善“庭室管理”。各庭对照目标责任考核和全院年度工作要点,列明得失分项、倒排工期,以一表贯通工作目标、重点内容、推进节点,做到全庭底清数明、同向发力。

  三是以“10分钟日课”凸显“团队管理”。法官作为团队核心,对标目标责任考评要求和审执任务指标,每天用10分钟时间核查案件审限、文书上网等情况,督促辅助人员保持工作节奏,确保团队精诚协作、高效运转。

  四是以“一字功”实现“自我管理”。通过重点指标排名通报到每一名法官,权责清单内容涵盖每一名审判辅助人员,切实督促、引导认真落实每一项指标,妥善办好每一起案件,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严格自我要求,实现自我价值。

  三、以“四项制度”强化点位控制,从严从实确保管理见效

  推行“建议—约谈—入档—追责”链式举措,强化监管、层层加压,确保管理责任全面落地。

  一是建立监察建议制度。由机关纪委对审执程序、司法作风等问题发出监察建议,强力督促改进。2020年1—10月,机关纪委向相关庭室发出监察建议11封,移送协助调查函15件。

  二是建立“三级约谈”制度。对通报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由主管领导、机关纪委、院长进行逐级约谈,压实主体责任。

  三是建立中层履职档案、纪律瑕疵档案。将审判质效管理不力情形记入中层履职档案,将违反政治纪律、审判纪律、监察纪律情况记入纪律瑕疵档案,入档情况作为年度考评重要内容,与绩效奖金发放直接挂钩。

  四是建立法官员额退出和干部岗位调整衔接机制。对于履职不尽责、能力不胜任、作风不严谨的人员,根据情形退出法官员额或调整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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