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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协办[2021]12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办[2021]12号      2021-3-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业务管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研究拟制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4章、19条,在现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信息报备管理办法》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内容基础上,结合联合监管要求,同时兼顾报告防伪等需求进行拟制。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所属资产评估机构对有关内容(附件1、2、3)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统一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4)。2021年3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来渊

  电话:010—88339674

  邮箱:laiyuan@cas.org.cn

  附件: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系统备案信息表

  3.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系统数据库表

  4.意见反馈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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