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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某物流有限公司获得房、土两税困难减免一万余元

炎陵某物流有限公司获得房、土两税困难减免一万余元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坚决贯彻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助力打赢新冠肺炎防控阻击战的通知》(湘税发〔2020〕18号)

  【政策干货】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困难行业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在年度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困难减免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受理,对符合困难减免条件的纳税人按季进行减免税审批。

  【案例】炎陵某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搬运装卸,仓储理货,信息配载,货运配载信息服务,普通货运。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该企业作为物流企业,经营收入受疫情影响严重, 2020年1-4月销售收入同比下降51%左右,2020年1-4月利润总额同比下降166%左右。为配合炎陵县政府复产复工号召保持正常营业,企业运行压力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坚决贯彻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助力打赢新冠肺炎防控阻击战的通知》(湘税发〔2020〕18号)文件规定,减免该企业2020年一、二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共计一万余元,使得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得到缓解,得到了企业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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